策略聯盟的12大選項

經過實務經驗的整理和歸納,策略聯盟的方案可粗分成以下12種:

1. 企業間以利益結合,共同成立的共享事業體
2. 企業和學術界之間的基礎研究產學合作模式
3. 合資經營模式
4. 共同利益合作的短期聯合促銷方案
5. 產學合作的育成中心
6. 產業同業公會
7. 產業間的合作聯盟組織
8. 企業與政府機構共同合作項目
9. ODM委託設計與生產模式
10. 專業項目委外執行方案
11. 企業間的資源交換與利益共享方案
12. 產銷整合的合作組織或契作關係

以上12種,都是自1970年代之後,國內外企業所共同發展的各種企業間的策略聯盟項目與方案。當然,從以上幾種主體延伸出來的各種合作方案,廣義來說,都可以列入策略聯盟的項目,只是族繁不及備載,就不一一收錄說明。

簡言之,模式上可以分成:

1. 合資模式,共組公司。
2. 不合資模式,資源共享,共同開發共享產品或服務。
3. 不合資模式,相互授權獨家技術給對方運用。
4. 供應鏈整合模式,彼此以低成本價交易資源,各自創造附加價值。

策略聯盟基本上可以創造出不少優點,但也必須注意,這個選項仍存在著潛在風險。策略聯盟的成功,主要是基於彼此間從中可以創造的附加價值,以及利益共享為基礎,但較難克服的項目如企業文化、利益衝突、分工不均、內控管理無法整合等實務上會遭遇的狀況,都會導致合作關係失敗,因此不可不謹慎。

總的來說,企業若能謹慎運用策略聯盟關係,還是比起單打獨鬥更能得到較好的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