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聯盟的利益性考量
- 陳致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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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策略聯盟營造雙贏
策略聯盟是一種雙贏的合作方式。成功的邏輯在於共同擴大市場的餅而非分享。籌組聯盟主要著眼於未來的潛力而不是眼前的利益。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參與聯盟的成員不可能將自身的資源與利益平白的分享給另外一方而沒有從中獲得任何的好處。因此,企業在結盟前,必須先做好一些準備功課,了解自己有沒有對方所缺乏的特別技術、專長、資源、優勢條件等。
唯有雙方共同具有彼此所缺乏的關鍵核心資源或技術,策略聯盟的關係才能夠實現。如果策略聯盟關係存在著大吃小,缺乏對等性,缺乏互補性,這樣的合作關係就很難看到長期與永續性。
也因為策略聯盟關係是建立在形式上,而非實質上的整合關係,因此策略聯盟通常以書面契約的方式成立,有特定的時間存在關係,並非一種雙方或者多方的融合關係。雙方不會因為策略聯盟,彼此就相互融合,而是更接近於資源上的交換與共享。
因此,策略聯盟關係的維繫性,就靠著雙方的合作誠意及互信基礎。很可能,代表高層換了人或是涉及到某種潛在利益衝突時,策略聯盟關係就會快速地消融。
雙方共同創造出來的利益與好處,也是必須接受某種分享的形式。利益的分配關係及邊際效益,需要結盟的雙方各自去評估,但遊戲規則一定要講清楚。一旦涉及到「直接利益」時,雙方如何分享利益?利益條件如何分配?當涉及到「間接利益」時,雙方如何分享?條件如何設定?
孔子曾說過:「不患寡,患不均。」
若是共同利益沒有達成共識,雙方就很難就合作的立場來延續這個共同利益性。換言之,策略聯盟是一種外交的智慧。這裡涉及到多層次的考量,從短期、中期,一直到長期利益的考量都要評估。因此,策略聯盟的締結簡單,維持上,就考驗著雙方,乃至多方的智慧了。
策略聯盟很多的操作都是基於共同利益,從短中期的角度出發居多。比較常見的有:
1. 產學合作專案
2. 共同開發,成果分享專案
3. 商圈共同行銷專案
4. 中衛系統共同合作,擴大經濟規模
5. 資源交換,合作行銷